企业工伤所带来的影响
时间:2023-11-23 02:01:42 4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企业应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因工伤产生的费用,未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工伤待遇费用,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需全额承担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对企业的运营没有产生影响。企业应当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因工伤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果及应对措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用人单位不得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就视为未发生工伤事故。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文件或者有关证明材料,那么就视为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就视为未发生工伤事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就视为未发生工伤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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