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按这种投票制度,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数不是一个,而是与待选董事的人数相同。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2、累积投票制下的选举方法
投票时,股东可以将其表决权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董事候选人,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能够使中小股东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避免大股东垄断全部董事的选任。
3、大股东如何应对累积投票制?
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随着融资的节奏加快,股权分散、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可能会更普遍。因此,大股东需要注意:不可以无视累积投票制的存在,要意识到累积投票制可能带来的选举变化,要有正确的理念及思路积极应对,应通过测算,积极地利用累积投票制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其次,大股东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与小股东的不一致,只有在上市公司的发展明显违背小股东意志的情况下才能更大地激发小股东利用累积投票制争取自身权益行动。因此,大股东应足够重视、努力维护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分散的情况下要想大股东能一直稳坐钓鱼台,只有术是不够的,还要有道。道为术之灵,术为道之体;以道统术,以术得道。所谓大股东之道,其实还是做到不损害小股东利益,以自己的能力为公司谋福利、求发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是不变的真理,真正做到与小股东风雨同舟,同舟共济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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