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如何终止
法律援助终止的程序就是法律援助机构会书面告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书面通知当中会有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援助的具体原因。而法律上规定的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主要包括受援人通过,欺骗,隐瞒事实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形。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3.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6.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7.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8.请求国家赔偿;
9.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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