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待产婴儿已经诞生并需要抚养时,女方有权向男方追讨抚养费用;
相反,若女方决定终止妊娠,此时男方则需赔偿女方因接受流产手术而产生的相应医疗费用。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小三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获得合理的损害赔偿。
具体方式如下:
1.若以没有尽到感情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此地法院将不予受理;
2.若由于当事人与其之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引发的诉讼,此地法院将予以受理;
3.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以男方未履行生活资助义务提起诉讼,此地法院有望立案审理;
4.如果待孩子出身后,女方请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男方应尽如期支付抚养费用之法定义务,无论该孩子属于婚姻所生还是非婚所生,父母均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5.关于终止妊娠所需的各项费用,如疗养身体的康复治疗费等,女方依然享有起诉男方,要求男方分担部分出资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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