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批准逮捕一般多少天?
1、若是应当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逮捕申请的七天内会作出批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逮捕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不逮捕是不是就不起诉?
1、不逮捕并不一定就是不起诉。
(1)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但不逮捕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刑事拘留并不是逮捕的必要前置程序
可以说刑事拘留的目的就是逮捕,刑事拘留是为了逮捕而采取的临时措施。未批准逮捕前,只有公安部门的怀疑,还有相对较大的变数。若批准逮捕,则公安、检方都认为有罪,说明犯罪被坐实的可能性已经极高了。
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予以逮捕,而不用经过刑事拘留。
三、逮捕和刑事拘留哪个严重?
1、逮捕和刑事拘留前者更为严重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刑事拘留后的变数还是比较大的,而逮捕说明案件已经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般不会判处缓刑,需要给予逮捕,也就是说逮捕后一般都是需要判处实刑的,后果比较严重。逮捕的程序也比刑事拘留复杂。
2、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决定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2)羁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检察院在审查后,若是认为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满足了逮捕的条件,那么会批捕。对于不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形,则不会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若是对批准逮捕一般多少天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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