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特征有:维护性、残酷性、阶级性、惩罚性、威慑性、安抚性、针对性。死刑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2、罪犯正在怀孕;
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一、停止死刑执行的有哪些情形
停止死刑执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形的;
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4、罪犯正在怀孕的。
二、我国死刑该如何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来执行,执行地点一般在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死刑的执行会依法公布,但是不当众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如果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则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三、停止执行死刑是什么意思
停止执行死刑是指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如下: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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