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刑事犯罪追诉时效规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以及八十九条可知,刑事犯罪追诉时效规定如下:1、关于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2、关于追诉时效的延长:如果在追诉时效内已经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即使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如果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关于追诉时效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报案的时效期限
报案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报案之后,相关机关会进行审查,这个时候就有期限限制了,这个期限在法律上被称为追诉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法定最高刑,就是法律规定的最高的刑期,比如诈骗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追诉时效也是20年。具体根据不同犯罪时效也会有区别。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逃避侦查的司法解释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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