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工程竣工未支付工程款,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承包了一个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六栋别墅的工地。外墙涂料每平方米15元。老板是本地人。当他想做这件事时,他没有签合同,因为他没有多少钱。口头说在做好工作的过程中怎么交钱,说是做了就还清了,现在做好了半个多月还没收到钱,平时也不接电话。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回答说:
这很难,即使你能维权,你还需要证明单价,所以现在你造成被动的责任很大。当然,起诉只能是挽回损失的最后一步。
相关法律知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资质等级不同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的营业执照范围进行承包。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商按分包合同对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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