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就是小产权房吗
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小产权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一般是小产权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补偿项目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
不过,要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你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说下。
要是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造成你实际损失的,建议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
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
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后,是不是小产权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安置房不能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小产权房。
全文9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