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的朋友能不能委托辩护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嫌疑人的朋友是无权代嫌疑人委托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受限制的辩护人资格都有哪些
1、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2、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3、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4、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嫌疑人的朋友是无权代嫌疑人委托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委托辩护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时,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而辩护人一般是律师,此时我们是要注意相关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n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n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n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