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滞纳金
物业费滞纳金是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一”起实施,停车收费、等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包含其中,范本中明确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将交滞纳金。
二、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是什么?应如何收取?
滞纳金是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时确实存在未完全履行的事项,而有关这方面的收费项目上无明确区分,业主一方提出减少物业管理费的,法院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业主一次补交物业管理费的,无须支付滞纳金。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全文4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