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教师并不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之内,其主要原因在于,教师主体资格方面存在缺陷。

因此,若教师收取礼物的行为通常无法构成刑事诉讼中的受贿罪定论。
然而,若该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当事人将可能面临纪律处分等行政处罚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机构派遣至学校工作,充当教师或领导者角色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共同受贿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