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受处罚,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从轻处罚,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应受处罚。总之,醉酒并不免于处罚,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判断。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则不再处罚。因此,醉酒并不代表免于处罚,具体是否要处罚还需根据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因此,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具体处罚情况还需根据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到处罚。然而,根据法律的具体条款,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处罚的执行。因此,对于醉酒违法行为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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