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人员应受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处罚,并暂扣驾驶证。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醉酒人员可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醉酒人员并不是免于治安处罚的人,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行政拘留。具体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因此,醉酒人员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人员并非免于治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特定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怀孕或哺乳婴儿的人员,不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然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暂扣驾驶证和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对醉酒人员采取保护性措施。因此,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醉酒人员,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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