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和解协议签了又反悔由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的,应当制定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双方应当在协议上签字。调解后,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下列情形发生的,法院可以认定该协议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3、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注意:一方推翻协议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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