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履行合同是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相应地,任何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义务完成后,合同也将完成。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格、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当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时,债权人可以不同意。
债权人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是指什么人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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