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给素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债务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债务人丧失商业信誉、债务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其中一种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根据题目所给条件,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债务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债务人丧失商业信誉;
(四)债务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可以将题目中的内容改写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
先 履 行 债 务 , 如 何 判 断 债 务 人 是 否 存 在 中 止 履 行 的 情 形 ?
根据契约成本假说,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受到成长性、自由现金流量、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成长性指的是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类似选择权,这些选择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对其进行最优选择的可能性。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公司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和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会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
针对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上,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结合成长性、自由现金流量、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等因素,以做出最优选择。当债务人存在四种情形之一时,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根据契约成本假说,公司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受到成长性、自由现金流量、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成长性指的是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类似选择权,这些选择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对其进行最优选择的可能性。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公司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部分。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和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会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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