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有这么几类: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洗钱罪不同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属于侵害司法管理秩序犯罪,而是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因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都会涉及大额金钱的往来,这些金额巨大的违法所得通过洗白进入市场会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尤其是近些年金融犯罪多发,国家还会加大对该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不知情参与洗钱会怎么定罪
不知情参与洗钱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洗钱罪认定的前提就是明知,如果参与洗钱但是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其为违法犯罪所得。
若“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即构成洗钱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明知是相关犯罪所得的违法所得而进行上述行为,如果主观上不是明知,是不构成洗钱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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