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我杀谁应当承担责任
当精神疾病患者因他人故意刺激而引发自杀行为,诱发者理应担负法律责任,这既适用于对自身行为无法自知及控制的重症患者,刺激者将有可能构成间接杀人;亦涵盖了在正常状态下,对自身行为具有认知和掌控能力的轻症患者,刺激者则可能构成教唆犯罪。
若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自杀事件,院方是否需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院方因未尽监护或医疗职责等过失,且该过失与患者自杀行为间存在因果关联,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期间怎么处置
对于咱们来说,要说精神病患者犯法这事呢,其实挺特殊的,他们得算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
如果病人在发病期间,难以判断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最终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他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但是呢,医院方面会要求他们的家人或是监护人要严格地监管并提供治疗;而在必要的时候,政府部门还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来进行治疗。
至于那些处于间歇性发作状态的精神病患者,只要他们在清醒的时候犯罪,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然啦,如果他们的行为能力还没有完全丧失的话,那么他们还是需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的,只不过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到这点,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