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离婚是否有损害赔偿取决于情况。
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但离婚时,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生活困难,不能自理,有负担能力的配偶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隐瞒精神病离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对于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经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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