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土地预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土地预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以及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文件;
2、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区位图和选址见意书跟附图、设计方案跟总平图;
3、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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