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争议的诉讼程序基本如下所述:
首先,应向所属管辖区域的法院递交完整且详尽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
其次,当法院收到上述文件后,应在法定七天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此案;
第三步,若该案顺利立案,法院将向原告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并通知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此后,原告需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所有所需的证据资料;接下来便是耐心地等待法院排期进行公开审理、庭上调解及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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