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妻子是否必须为丈夫偿付债务这一问题,依据相关法规,若是丈夫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债务产生,那么他应该独自承担偿还责任;然而,若该笔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以满足家庭日常开支所需,那么它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相应地,作为妻子亦需承担一部分的还款义务。
债务则是指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拒绝履行特定义务时所形成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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