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是:
1.庭审准备阶段;
2.法庭调查阶段;
3.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辩护律师举证;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5.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6.法院做最终判决。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后一般两个月以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做哪些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做这些:
1.准备相关材料。
2.告知当事人庭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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