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离婚前协议财产归谁
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案中,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之后将会归属至财产的原始拥有者,这些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和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它们在离婚程序进行的时候仍然可以被视为是个人财产。
若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对财产归属达成共识,约定某部分或全部婚前财产将在婚后成为共有的状态,那么这些财产就不再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若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这些婚前财产将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1、其中一方将自己的婚前财产无偿赠送给另一方;
2、夫妻双方在婚前签署了关于婚前财产的协议,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将全部或者部分成为共同财产;
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将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女方不同意签署离婚协议,男方该怎么办
若女方拒绝协议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因在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仅在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配、孩子抚养已协商妥当时适用。
如存在一方坚决不离或者在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上有分歧,就只能诉诸法律解决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