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和正式抵押区别
时间:2023-03-14 19:22:40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预告登记是买方在付款后到交房前到房产登记部门预先登记此房已售于买方,可以此对抗第三人;预抵押登记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时,房管局的系统上会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1、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具有物权排他性的债权,是为了针对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问题,买房在付款后到交房前这段时间,到房产登记部门预先登记此房已售于买方,如果开发商在交房前,为了利益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买方可以基于预告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基于违约责任向开发商索赔,从而解决产权之争的麻烦。

一、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

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而贷款问题显然不是这样,它有着复杂的主观因素,比如购房者故意不提供银行要求的收入证明的材料,当然就无法贷款了。而且,目前大部分的预售合同都有如果贷款不足,应在一定时间内以现金的形式补足的约定,这更加说明了贷款问题并不能成为一种“不可抗力”。

3、期房进行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准物权”。根据上海目前的房地产登记条例,预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这时,购房者就拥有了这套房地产的“准物权”,某种意义上说,这套房子已经不是开发商的了。因此,任何一方要退房,都要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撤销登记”,并不是想退就退这么简单的。

二、贷款买房能拿到房产证吗

1、由于开发商的种种原因还未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需要业主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揭的房屋房产证已经办理,由于是按揭贷款买方,房产证办理后银行作为抵押留存,直到购房者还清房贷后才将房产证归还。

2、这种情况下按揭买房的购房者只能等贷款还清后拿到房产证。当然购房者也可以提前还款,进而提前拿到房产证,一般需要15-20个工作日拿到房产证。按揭的房屋房产证已经办理,由于是按揭贷款买方,房产证办理后银行作为抵押留存,也有银行必须由购房者本人申请取回房产证,当然申请过程中需要办理抵押产权登记。

3、现在也有银行不会留存房产证原件作为抵押,银行会主动去房管局办理房产积压登记,然后将房产原件发给购房者,只是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会盖抵押登记章。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只是他项权利证明在银行。如果还清了贷款的话,就可以去把他项权证拿回来,然后去交易注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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