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商检罪的立案规定是:
1、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价值超过300万元的;
3、病疫流行和灾害事故;
4、多次逃避商检;
5、引发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6、其他严重损失的情节。
刑法中关于商检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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