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汽车由一方父母出资,并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一方父母买车出资的认定
夫妻双方婚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该辆汽车是婚后获得,因此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汽车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因此虽然该汽车由一方父母出资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可视为一方父母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的分割: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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