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保证期内有约定的,从约定开始。
保证合同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4、最高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为清偿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债务清偿期限未约定的,保证期限自最高保证终止之日或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
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能发生中断吗
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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