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作为一种拆迁补偿的方式,其过户手续的办理程序一直是众人关心的焦点。那么,安置房的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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