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哪些方面
医疗事故调解要注意以下方面:
1.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
2.耐心听取医生和医院方面的解释,要相信医院,相信科学;
3.向熟悉的医生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可以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
4.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自愿原则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自愿原则体现在:
第一,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选择行政调解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结果的自愿。
三、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哪几种
医疗事故调解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