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限购政策具体实施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暂停向已在上述地区拥有一套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现有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房。
昆明限购政策
一、限购区域: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二、限购人群及数量: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全文5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