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一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另一方应该履行抚养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若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