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的,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也可以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一般是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至于哪一方抚养哪一个,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夫妻一方有特殊情况的,两个孩子都应当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
一、父母的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夫妻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对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达成协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可以先由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孩子由谁抚养,双方按照自身情况来达成协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如果一方有不能抚养孩子情况的,两个孩子应当由一方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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