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张把亲职教育(又称家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必须赋予亲职教育法律上的强制性,比如孩子犯罪了,父母管教有严重过错时,父母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日前,在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2013学术前沿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表示。
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认为教育不能单纯靠政府,父母要尽到教育孩子的责任。同时更重要的是,教育也需要有法律的规范和法制的保障。
由于家庭教育缺失,社会上出现了很多问题,对于官二代、富二代,大家一片讨伐,而留守儿童、失学儿童的问题也引人关注。这和亲职教育缺失都是有关系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建议,中小学要开设家长课堂,普及一般家庭教育的知识,在高等院校,比如北师大,也应该设立亲职教育的课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认为家庭教育本身应该在法律上落实其地位,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巴西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有一些操作性强、值得借鉴的经验。
如果重视家庭教育、亲职教育,同时我们的法制能更加健全,我相信中国人的素质很快就会得到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将得到极大缓解。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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