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性不一定要求精神赔偿。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且女方无过错,有权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女方无权要求相关赔偿。
丈夫有外遇妻子起诉离婚要求精神赔偿可以吗
丈夫外遇导致妻子起诉离婚,如果丈夫有重婚或者有他人同居的行为的,妻子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数额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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