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国实施农村扶贫攻坚工程的内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规划,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组织具体工作。自2009年起,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工作,随后各省市逐步开展试点工作。危房改造不同于征收拆迁。对于危房改造,是一种申请。确认后,政府将支付补贴,协助申请人改造危房,改善原有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贴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2016年,中央补贴标准为每户7500元,2017年,中央补贴标准提高到1、4万元;在此基础上,对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民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贴2000元。
危房对拆迁赔偿有什么影响?
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政策,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直辖市制定,就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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