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般不在法庭上宣判,只有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才能在法庭上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判决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判决应当在宣告后立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开庭多长时间宣判
刑诉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之后至宣判不超过两个月,推迟不得超过第三个月。特殊情况比如可能被判处死刑、附民、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得到上一级法院的批准,则可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再延长的,应当报最高院批准。案件被改变了管辖的,自改变后再收到案件时起算审限;案件被检察院补侦的,自再移送法院时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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