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是不得随意变更的。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2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应区别确定:
(一)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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