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长期拖欠社保未缴纳,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种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不仅可以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促进单位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单位长期拖欠社保未缴纳,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长期拖欠社保,劳动者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期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以依法申请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其依法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经仲裁后仍不能解决争议,劳动者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因此,对于单位长期拖欠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其依法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经仲裁后仍不能解决争议,劳动者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期申报缴纳情况。若用人单位拖欠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要求其限期缴纳或补缴,并可申请征收机构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令。若仲裁后仍未解决争议,劳动者可持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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