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认定为维持生计所必需的个人用品以及支撑家庭正常运转的基本工具,例如衣着、餐厨用具等等。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债务人以及他们的亲属们能够保有最基础的生存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对于这些特定的财产享有不可剥夺的法定豁免权,譬如说,某些特定种类的财产是无法被强制查封与扣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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