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0日发布意见,明确发改委、人社部等15部门负责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指出,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
今年7个省市决定将出台关于户籍改革或其配套措施的规定,28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将在今年推动和落实户籍制度改革。
3月19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就进一步推进陕西户籍制度改革提出4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根据陕西省城镇化建设规划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2015年,实现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完成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支撑。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
4月21日四川省印发了《四川省2015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要点明确,四川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推动制定和落实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稳妥调整成都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对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此外,四川还将积极推进覆盖全部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基础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