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工程投标和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受招标文件中保函条款的制约。为了避免承包人违约带来的风险,业主通常要求承包人提供可靠的经济保证。如果承包商信誉太差,银行不愿意出具保函,承包商将无法承担工程。如果银行对承包商的履约能力缺乏了解,贸然开具履约保函也将承担更高的业务风险。在《跨国承包法》一书中,对保函的解释是:保函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以自己的信用作为履行交易中某些责任或义务的担保,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承担经济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承诺。”银行未严格审查担保申请或者申请人未提供充分的赔偿措施的,在赔偿债权人损失后,可能得不到被担保人的全额赔偿。损失的数额是保证金和保险费的总和难以弥补对债权人的赔偿,这也是银行只愿意为那些值得信赖的人提供担保的原因。在各种担保中,履约担保是最重要的一种。履约保函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无条件履约保函,即无论业主在任何时候宣布承包商违约,只要在保函有效期内,银行都将无条件赔偿业主,即见索即付。另一种是有条件履约保函,即在支付赔偿金之前,银行要求业主提供承包商未履行其义务的理由证据或提交违约仲裁证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往往要求承包商提供无条件的银行履约担保。至于履约保函的格式,则因各国、银行和业主的意愿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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