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减免的情形: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二、被别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持续或者继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如何申请减免行政处罚款?
申请减免行政处罚款,可以由当事人提交相关申请和材料,由司法机关审查后才可以办理减免。被判处罚款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款数额。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大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一般来讲,罚款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全文6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