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屋过户当事人都要到场吗
在房屋遗嘱继承权公证过程中,确实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到场。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当遗嘱生效后,遗嘱受益人需持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过户手续与必要材料
遗产房屋过户的流程包括: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文件。
三、公证继承权的条件
公证继承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在办理公证继承权时,需要确定遗产的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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