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继承人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女儿不赡养重男轻女父母会坐牢吗
女儿不能因父母重男轻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确定继承份额的方法有哪些
确定继承份额的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遗产数额应按继承人数平等分配;
2、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5、继承人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分配不均。
三、民法典规定女婿有义务养老丈人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义务养老丈人,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法律没有单独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规定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婿作为配偶有协助赡养女儿父母的义务。女方作为独生子女应当赡养自己的父母,女婿应当协助赡养老人,两口子都得赡养老人。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岳父母财产。从这里可以看出,此种情况下,丧偶女婿视为儿子,与儿子一样有平等的继承权。法律提倡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也鼓励女婿赡养老丈人。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全文9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