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医疗保险历年账户有哪些用途
新政策出台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不再用于支付个人上年按月缴纳2%部分的费用,历年账户资金将继续留存于职工医保历年账户中。其中历年账户的新用途十分广泛,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以及按规定应由个人自理和自负的医疗费用;
2、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普通挂号费、急诊挂号费、复制片费、洁治费、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彩色打印照片费、彩色一次成象(波拉)照片费、煎药费;
3、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治疗的药品费用和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材料)内超过限定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4、职工及其近亲属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之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狂犬病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流感疫苗。
二、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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