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损坏承运人是不用赔有以下三种情况:
1、货物的毁损是由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
2、货物的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
3、货物的毁损是由货物本身的合理损耗造成的。例如液体货物,其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属于货物的合理损耗。我国法律规定,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将需要托运的货物交付到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嫁到承运人。《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下四种情形是在承运人能力之外,在承运人尽了妥善保管之义务后造成的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属性。
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
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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