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践中,租赁物损坏的原因各色各样,原因不同,承租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因而,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2、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此,不管是承租人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还是保管不善,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都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在实践中,具体哪些情况下,租赁物损坏,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就需要结合案情来定了,这是无法一一列举的。
例如承租人用租赁的客运汽车来拉客,致其超重损坏的,要成赔偿责任;又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该由谁负责房屋修复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4、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5、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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