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分子若构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我国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处罚适用的量刑标准应当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情节严重”的标准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
2、非法收取费用三十万元以上的;
3、明知是国家规定的不准出入境的人员而为其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向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犯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2)其主观上大多具有营利目的,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不要求必须具有营利目的。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